志成义工 | 用上“垃分宝典”,学习分类知识,开启五一劳动节义工先锋行动!
垃圾分类来啦!
5月1日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实施。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了解到,北京市正从政策准备、硬件准备、宣传动员、专项执法等多方面对条例实施予以保障。
垃圾分类政策将对我产生什么影响?
我们在家如何做垃圾分类
为什么垃圾分类如此重要?
和我相关——
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
重点政策内容
我们摘取了重点条目,和大家分享学习——
违反行为将会被举报
总则·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,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,减少生活垃圾产生,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义务,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。
生活垃圾处理费
第八条 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、少排放少付费,混合垃圾多付费、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,逐步建立计量收费、分类计价、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加强收费管理,促进生活垃圾减量、分类和资源化利用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。
一次性用品不能用
第三章 减量与分类
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,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。
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推行无纸化办公,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,不使用一次性杯具。
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本市生产、销售超薄塑料袋。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,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。
如何分类?
第三十三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,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:
(一)按照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的分类,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;
(二)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,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;
点击查看学生会管理部
李嘉颐、王帅宇、吴弘源等同学录制的科普讲解
处罚和罚款(社区服务可减轻行政处罚)
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,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;对拒不听从劝阻的,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;再次违反规定的,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,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
“垃分宝典”
在家就能垃圾分类
“垃分宝典”
不知道怎么分类,只要查询小程序“北京市垃圾分类宝典”,输入垃圾名称或拍照上传图片,随手可查垃圾类别、如何投放。
可以拍照识别和语音查询
在搜索栏内输入垃圾名称,点击搜索,就会显示查询垃圾属于哪一类,常见的这类垃圾有什么、如何投放等。比如,在搜索栏输入“鱼骨头”,页面跳转后显示鱼骨头属于厨余垃圾,厨余垃圾还包括废弃食品、蔬菜、瓜果皮核以及家庭产生的花草、落叶等,并提示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再投放。
建议在家“两桶一袋”
如果按照四个要求,家中是不是得摆四个垃圾桶?其实,在家我们可以进行“两桶一袋”,一个厨余垃圾桶,一个其他垃圾桶,而类似纸张、塑料瓶、易拉罐等可回收物单独装在一个袋子里,类似节能灯、水银血压计、蓄电池等有害垃圾,我们可以及时投放到社区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即可。
2020五一劳动节“垃圾分类”
志愿先锋服务活动邀请函
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,志成义工社·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中学分会在此发起“垃圾分类”志愿先锋活动,倡议全校师生、家庭响应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政策,开展社区、家庭的垃圾分类宣传,为绿色北京、低碳生活方式贡献个人力量。
“垃圾要回家”志成师生五一社区服务
五一劳动节期间,邀请您走入社区,发放宣传单、介绍分类知识并邀请居民填写电子调查问卷,成为垃圾分类宣传大使!有意者请关注各班群内的消息~
“垃圾要回家”志成师生小家先锋行动
劳动节期间,邀请您和家人从小家做起,学习垃圾分类知识,践行新的生活方式,宣传垃圾分类意识,成为小家先锋倡议家庭。